[香港特区政府:在有需要时限制或禁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的运作]5月21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有关修订《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打击条例》)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工作已完成,政府今日发表文件,文件显示,建议参考《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类似的赋权条文,赋予证监会干预权力,在有需要时限制或禁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的运作。 无牌进行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可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七年;以及如属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
未来在香港进行与稳定币有关的关键活动将须向金管局申领牌照:金色财经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1月31日发表关于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的咨询总结,表明在归纳了所收集到的意见及参考最新国际建议的基础上,拟将稳定币纳入监管范畴,据财新网披露,未来在香港进行与稳定币有关的关键活动将须向金管局申领牌照。金管局认为,涉及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积极向香港公众推销受规管沽动、进行涉及声称参考港元价值的稳定币的受规管活动、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这四类活动的实体机构都需要获得香港金融监管局颁发的牌照。(移动支付网)[2023/2/2 11:43:07]
香港证监会:币安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平台的警告声明称,留意到币安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供股票代币的交易服务,并关注到这些服务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资者。证监会需明确指出,币安集团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以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证监会绝不容忍任何违反证券法例的行为,并会毫不犹豫地在适当时对无牌平台营运商采取执法行动。投资者应注意在不受规管的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若有关平台终止运作、倒闭或遭黑客入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损失在该平台上持有的全部投资的风险。”(香港证监会官网)[2021/7/16 0:57:38]
央行王信: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合作已就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进行技术测试:4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近期,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合作,就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进行了技术测试,这是常规工作,数字人民币测试场景越来越多。(财联社)[2021/4/1 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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