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监察对象暂未涉及加密货币挖矿]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根据重点监察内容显示,主要监察对象包括:1、近两年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的“两高”项目;2、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火电、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重点企业;3、工业企业、大型公建、商场超市、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4、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及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用能单位;5、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综上所述,监察对象暂未涉及加密货币挖矿。(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公众号)
上海发改委:引导企业加强研究元宇宙等新兴产业:1月18日消息,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华源今日表示,十四五期间,上海将加快构建“3+6”新型产业体系,着力加快新赛道的布局,积极抢占数字经济赛道,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此外,还将引导企业加强研究未来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相交互的重要平台,例如元宇宙等新兴产业。 (金十)[2022/1/18 8:56:10]
发改委等四部门:布局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布局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启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国家算力网络体系。《方案》布局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建设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节点”),重点推动在数据中心布局、网络、电力、能耗、算力、数据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是作为我国算力网络的骨干连接点。通过国家枢纽节点,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引导大规模数据中心适度集聚,形成数据中心集群。在集群和集群之间,建立高速数据中心直联网络,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支撑大规模算力调度,构建形成以数据流为导向的新型算力网络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021/5/26 22:46:25]
内蒙古发改委就\"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5日消息,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内蒙古发改委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2021/5/25 22: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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